南京到台湾怎么去,南京到台湾自由行攻略

大陆国家旅游局官网;正式开放以下城市「个人旅游」赴台湾自由行.

第一批:北京、上海、厦门

第二批: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

第三批: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 / 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泉州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自由行办理程序如下:

1、第一步:首先拿本人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赴台通行证.

2、第二步:待通行证件办理出来后;请客户准备好办理入台证之个人资料; 交由本公司代其办理台湾旅游入台证; 另外办理此证;需3-5个工作天.

3、第三步:客户两证拿到手后;即可订机票赴台湾自由行

本公司可代理客户订机票/订酒店安排吃住或安排专业司机/导游(有合格证照)陪同台湾各地深入观光旅游。

赴台旅游自由行签证应准备下列文件

一.申请通行证应备文件《需本人亲自办理》

(1)填写赴台申请表一份

(2)二寸彩色相片一张

(3)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办理时带齐以上资料和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省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即可办理大陆居民赴台通行证及旅游签注(G)签。

二、赴台旅游自由行签证应准备下列文件

来台观光自由行需准备的资料:

1、填写大陆居民赴台观光申请书(正反面)一份(如果有需要我们会发范本)

2、照片(2年内2寸白底彩照)请与大通证相同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学生需增加学校有效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原件)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G签注页(需彩页)

5、紧急联系人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全家户口本扫描件彩页(保证人为申请人家属,户口不在一起,需亲属关系证明)

6、简要行程表

7、随同亲属名册表一份(无随同亲属免填)

8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如下,则其一)

陆客来台观光自由行资格证明文件:

(一)、年满二十岁且具备以下财力证明之一

1、5万元的存款证明,需已存30天并冻结至从台湾归来。

 2、年薪12.5万元以上的在职年薪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信用卡金卡(Gold)、白金卡(Platinum)或无限卡(Infinite)持有者(借记卡不算)。夫妻或全家同行只要一份,部分地区要求不同,学生不用财力证明。

(二)、年满十八岁以上之在学学生者,检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其未满二十岁者则需家长同意书

是可以去台湾自由行的,但有时间限制,一般会签署14天左右,特殊情况也有30天的。

往来港澳的通行证和签注不难办,都是户籍所在地(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决定。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但是入台许可是由台湾的机构审核、决定是否发放,所以比港澳通行证的签注麻烦。他们的差别就在于,港澳已在中国辖下、台湾却不是,所以港澳通行证的签注由大陆公安局决定是否发放即可、台湾的却得由对方审批。于是去港澳的手续比较简单,去台湾的比较麻烦。

一、行政事项: ?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办理内容: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

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三、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四、办理程序: ?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五、收费标准: ?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六、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理单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1-10 15:36 ?来源: 公安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