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公园建设标准,儿童公园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1.广州市儿童公园门票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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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儿童公园收费吗?它离开哪个地铁站?
4.2020广州市儿童公园收费吗哪个地铁站出
5.白云区儿童公园的白云区儿童公园的好处
6.城市绿线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园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促进经济繁荣,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园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和公共绿地,是供公众游览、休憩、观赏的场所。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公园(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农业大观园、森林公园、儿童公园、郊野公园、名胜公园、滨河公园等),以及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预留用地。第四条 福州市园林局是城市公园的管理部门,对公园实行行业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公园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建设、土地、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市容、工商、公安、文化、劳动、文物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园林局实施本办法,办好公园事业。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投资兴办公园。
鼓励、支持部门和境内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投资兴办公园,居住区庭院花园。第六条 公园环境、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公园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公园良好的景观和清静优美的环境,为游客提供良好服务。
游客享有在公园内开展有益身心健康活动的权利,履行爱护公园环境、财产的义务。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七条 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市园林局会同市城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园林绿化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园林局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划定公园建设规划预留用地红线,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控制性保护。第八条 市园林局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局编制各个公园规划方案,确定其特性、规模、布局和发展方向,划定用地范围和保护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用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按《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报批。
公园内绿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陆地面积的70%。第九条 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批准程序和竣工验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公园内的亭、廊、雕塑等园林建筑小品的建设方案,由市园林局审批;其他建设项目及项目设计方案,经市园林局同意后,报市城市规划局审批。第十条 公园建设中的园林绿化部分和非营业性建设项目,依照税法和城市园林绿化法规免收有关税费。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一条 未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园用地。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出租公园用地,不得以合作、合资以及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改作他用的,不再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使用单位应在审批前就近补偿不少于占用面积的土地和补偿经济损失。
已经占用或改作他用的,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法规规定,限期恢复原状或补足公园绿化用地。第十三条 已建成的公园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调整达到规定标准,并不准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第十四条 公园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其高度、体量、色调、风格以及与公园的距离应当与公园环境景观相协调。
公园保护范围内不得设置废气、废水和噪音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已对公园造成严重污染的,应当限期治理或关闭、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园倾倒垃圾、杂物或者排放污水。第十五条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负责养护树木花草,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和游乐设施安全完好。
公园内的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和近代优秀建筑物,由公园管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
单位和个人在公园内举办展览、表演、游乐等活动的,应当持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报市园林局批准。展览、表演、游乐等活动应当符合公园的性质功能,坚持健康、文明的原则,不得有损公园绿化和景观环境。第十六条 游乐设施应当设置在规划确定的区域内,与公园景观相协调,其技术、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保障游客安全。第十七条 公园内设立的商业、服务设施,应当服从公园规划布局,与公园景观相协调。
在公园内设立经营摊点的,应当经市园林局同意,持营业执照,在公园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经营。经营者必须遵守公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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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园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具有游憩、休闲功能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包括:综合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以及其他专类公园。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公园建设的投入,并逐步增加一些不收费的公园。
国内外投资者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公园的建设,进行经营和管理。鼓励以捐赠、资助等形式参与公园建设。第五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园的统一管理。
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园管理。
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做好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第七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合理布局的原则组织编制全市公园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建居住区五公顷以上必须规划百分之四以上的面积集中实施公园建设。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规划两个以上面积各不少于十公顷的公园。第八条 全市的公园总体规划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园总体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编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公园总体规划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公园管理机构根据公园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其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由区、县(自治县、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经批准的公园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第十一条 公园的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第十二条 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划定公园保护范围,并实施控制管理。公园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的体量、色彩及建筑风格等应当与公园景观相协调,不得影响公园内的植物生长。第三章 建设第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园的选址定点,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和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踏勘,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共同踏勘,由区、县(自治县、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公园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其园林景点建设、园林小品建筑、景区道路系统等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公园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注:本条中关于“公园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公园园林景点建设、园林小品建筑、景区道路系统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28日 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取消。第十五条 公园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应符合批准的公园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承担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经批准的公园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不得任意改变。确需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六条 综合性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不低于其陆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建筑面积不超过其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其他类型的公园按国家公园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已建成的公园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逐步调整达到。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谁有呀,急……
新儿童公园门票确实不贵,仅5元。10元的游乐项目只有3项,但收5元、3元、2元的游乐项目,虽然单价不高,但“小数怕长计”,小孩把公园内的20多个收费项目都玩一遍,费用要花费100多元。如果一家三口来玩,几个项目下来,数目就可观了,况且小孩一般都要大人陪着玩。
据公园有关负责人解释,儿童公园收费属“保本微利”,目前收费的基本上是电动项目,用以设备维护、电力等成本支出;而一些两三元的项目已是政府贴钱维持。收费标准也是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对于一些希望把整个游玩项目都玩遍的游客,公园将推出20元、50元的套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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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 围
大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各类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及其间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用地;不包括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道路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以一~三层为主的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及其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宅间路用地;不包括宅基地以外的生产性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以四层和四层以上为主的居住建筑和附属设施及其间距、宅间路、组群绿化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各类公共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C1
行政管理用地
政府、团体、经济、社会管理机构等用地
C2
教育机构用地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及专科院校、成人教育及培训机构等用地
C3
文体科技用地
文化、体育、图书、科技、展览、、度假、文物、纪念、宗教等设施用地
C4
医疗保健用地
医疗、防疫、保健、休疗养等机构用地
C5
商业金融用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C6
集贸市场用地
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
M
生产设施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建筑及其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的工业,如缝纫、工艺品制作等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纺织、食品、机械等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易燃易爆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建材、造纸、制革、化工等工业用地
M4
农业服务设施用地
各类农产品加工和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农业生产建筑用地
W
仓储用地
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堆场及其附属设施、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W1
普通仓储用地
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
W2
危险品仓储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
T
对外交通用地
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
T1
公路交通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路段、公路站场、附属设施等用地
T2
其他交通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铁路、水路及其他对外交通路段、站场和附属设施等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中的单位内部道路和停车场地
S1 道路用地
规划范围内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6m的各种道路、交叉口等用地
S2 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公共使用的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
U 工程设施用地
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以及防灾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U1 公用工程用地
给水、排水、供电、邮政、通信、燃气、供热、交通管理、加油、维修、殡仪等设施用地
U2 环卫设施用地
公厕、垃圾站、环卫站、粪便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
U3 防灾设施用地
各项防灾设施的用地,包括消防、防洪、防风等
G 绿地
各类公共绿地、防护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附属绿化用地
G1 公共绿地
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
G2 防护绿地
用于安全、卫生、防风等的防护绿地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用地、牧草地、未利用地、各类保护区和特殊用地等
E1 水域
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滩涂等水域;不包括公园绿地中的水面
E2 农林用地
以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用地,如农田、菜地、园地、林地、苗圃、打谷场以及农业生产建筑等
E3 牧草和养殖用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及各种养殖场用地等
E4 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E5 墓地
E6 未利用地
未使用和尚不能使用的裸岩、陡坡地、沙荒地等
E7 特殊用地
军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我只有2007的,没2011的,不知道你要不要
2020广州市儿童公园收费吗哪个地铁站出
广州儿童公园风景优美,有许多有趣的游乐设施,还有各种丰富多彩的展览。作为广州本地专门为儿童设计的主题公园,儿童乐园的知名度也非常高。我们来看看儿童乐园的开放时间和收费标准。
广州市儿童公园
广州儿童公园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是广州唯一的儿童专业乐园。公园原址位于中山四路,占地10600平方米。2014年6月1日迁至白云区白云公园,白云公园是广州八大儿童公园之一。
这个公园很大,占地26公顷。在环境和卫生方面没有选择。除了游泳池和设施,还有一个图书馆。整体装修以“金穗童年”为主题,充满童趣,非常适合周末带孩子出去散步。
可供孩子们玩耍的区域非常多,有20多个各具特色的游乐区,如欢乐谷、海洋雕塑广场、沙滩公园、感知公园、梦幻仙境、车模公园、儿童绿道、游戏岛、水上乐园、消防体验馆、科普屋等。设施都是新的,基本免费,小朋友可以在这里玩一整天~
缺点是阴凉不够,夏天有点阳光;周末人流量大,在水上乐园一定要提前预约,不然人多更容易预约。
地址:白云区新城启新路(2号线白云公园站C、D口)
门票价格
门票:免费
营业时间:每天8:00-17:00
电话:020-86211956,020-81863388
交通指南
地铁:广州地铁2号线白云公园站(直达公园南门)。
公交:世博园周边公交站点及路线:地铁白云公园站、云城南二路站、体育花园(云城东路)站、广州体育馆站、广州体育馆南门。
停车场:机场社区服务中心停车场、2、5号停机坪购物广场停车场、广州体育馆停车场、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停车场(白云公园东北)。
白云区儿童公园的白云区儿童公园的好处
广州市儿童公园风景优美,有着许多有趣的游玩设施,还有这很多各种各样的花样展览,作为广州当地一处专门为儿童进行设计游玩的主题乐园,儿童公园的人气也是非常的高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儿童公园的开放时间以及收费标准吧。
广州市儿童公园广州市儿童公园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是广州唯一以少年儿童为对象的专业性公园。公园原址位于中山四路,面积1.06万平方米。2014年6月1日迁至白云区白云公园,为广州市8个儿童公园之一。
这个公园很大,面积26公顷,环境和卫生都是没得挑的,除了泳池和游乐设施,还有个图书馆。整体装修以“金穗童年”为主题,充满童趣,非常适合周末带孩子出来放风。
供小朋友玩的区域真的超多,分区分片安排游乐设施,有欢乐谷、海洋雕塑广场、沙滩乐园、感知乐园、梦境奇园、车模乐园、儿童绿道、游戏岛、戏水乐园、消防体验馆、科普屋等20多个各具特色的游乐区域,设施新而且基本上都是免费的,孩子们在这里可以玩上足足一整天~
不足之处就是绿荫不够,夏天有点晒;周末人流量大,戏水乐园一定要提前预约,不然人多容易预约不上。
地址:白云区新城齐心路(二号线白云公园站C、D出口)
门票价格门票:免费
营业时间:每天8:00-17:00
联系电话:020-86211956,020-81863388
交通指南①地铁:广州地铁2号线白云公园站(直达公园南门)。
②公交:园博会会场周边公交车站及线路:地铁白云公园站、云城南二路总站、体育花园(云城东路)站、广州体育馆总站、广州体育馆南门。
停车场:机场社区服务中心停车场、2、5号停机坪购物广场停车场、广州体育馆停车场、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停车场(白云公园东北侧)。
城市绿线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因为临水而建,因此公园在设计之初就提出了“金色童年、梦想起航”的主题。寓意希望公园能够为广大儿童提供一个集健康、欢乐、科教、文化、互动体验、游戏认知等于一体的成长空间,让快乐成长的梦想在这里起航。
也因为临水而建,考虑到安全因素,公园将原来珠江边的铁索栏杆全部更换成1.2米的封闭式堤围。此外公园所有游乐设施也全部根据国际标准和欧盟标准进行设置。 在白云区儿童公园,主要分为儿童科普运动区、儿童文化艺术区、儿童游乐活动区,其中亮点设施包括动感游戏区、海盗角色扮演区、丛林探险游乐区、虫虫之家主题游乐区、蘑菇沙湾游乐区。此外为了让儿童既可以在低处和高处的视角观察周围的环境,又可以在斜坡上翻滚、奔跑,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公园特意将坡度控制在5%-15%,通过地形高度的变化提供尽可能多的活动内容。
2014年,广州市正在建设的13个儿童公园主要的项目都是免费的,但根据市民的反馈,部分如黄埔区儿童公园等依然设有少量、传统的机动项目,如旋转木马等。这些机动项目今后可能基于人流的控制和秩序的维护,依然会象征性收取一点费用。但白云区儿童公园到2014年已有28套游乐项目中完全没有机动项目,100%免费。
不过白云区园林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经验,如果市民对机动项目有强烈的需求,公园还储备了一块用地,今后可根据需要调整。 选址于金沙洲滨江公园北侧的区儿童公园东靠珠江,西面临横沙大道及彩滨中路,西南角规划有地铁横沙站。
公交
市民可搭乘745路公交车在横沙村站下车,或者乘坐290路和55路公交车在金沙洲总站下车。
地铁
可搭乘地铁6号线在沙贝站C出口或者横沙站C出口,向北走200米左右即是。
水巴
可搭乘不同路线的水巴到达金沙洲码头站。
第 112 号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汪光焘
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第三条 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第六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第七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八条 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 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 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第十三条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外防护绿地、绿化隔离带等的绿线划定、监督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二年十一 月一日起施行。 为规范我市园林绿地绿线划定,确保绿线范围内的绿地有效管理、不被侵占,加强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地的保护,全面发挥绿地作用,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青岛市城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由青岛市园林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文栋、冯宜冰、李衍良、边光、邸林晓、孙杰。 本标准规定了青岛市城市绿线划定规范的定义、城市绿线的划定、城市绿线的调整。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青岛市行政区范围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的划定。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H 5002-1994 地籍测量规范
CJJ 48-1992 公园设计规范
CJJ/T 97-2003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绿线
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城市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3.2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
3.3
生产绿地
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本规范划定生产绿地绿线的范围仅限于国有性质的生产绿地。
3.4
防护绿地
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3.5 附属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3.6
其他绿地
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3.7
城市总体规划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3.8
分区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布局地区的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进一步安排。
3.9
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3.10
修建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4.1 城市绿线划定的组织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现状绿地组织划定本市的城市绿线。并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政府审批后一年内完成绿线的划定工作。
4.2 城市绿线的划定深度
4.2.1 在城市的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对城市绿线做相应深度的划定。
4.2.2 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阶段的城市绿线应该能够确定绿地的性质、种类、位置和规模,通常以文字表述和表格的形式体现。对面积较大的公园绿地,规划应在图纸上明确绿线划定的位置,并在文字中对其位置和面积作详细说明。
4.2.3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绿线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规划控制体系采用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相结合的原则。强制性内容含绿线控制坐标、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控制线、车行出入口方位,绿地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指导性内容含设计风格、种植方式、设施设置情况、公园步行出入口方位,绿地在建设过程中参照执行。编制的技术控制指标和规定应合理、务实、可行,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符合本市的特点和承受能力,可结合青岛市的新、旧城区和建设的近、远期分别制定不同的标准。
4.2.4 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绿线是城市绿线划定的实施线,应明确绿地规划指标、绿化配置原则和方案,绿地界线和各控制点坐标。应能够直接指导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等绿线的划定。
4.3 地形图要求
4.3.1 地形图应满足现势要求。
4.3.2 选取1:500、1:1000比例尺地形图应不小于在绿地绿线外50m范围;选取1:2000比例尺地形图应不小于在绿地绿线外100m范围;选取1:5000比例尺地形图应不小于在绿地绿线外150m范围;选取1:10000比例尺地形图应不小于在绿地绿线外200m范围。如果绿地外毗邻道路,则应在道路外第一排建筑物处截取。特殊地段地形图应视现场情况而定,地形图应能清晰表达绿地的空间关系。
4.3.3 地形图比例按表1的规定选取。(根据绿地边界复杂程度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地形图比例。例如空旷的狭长地带绿地可选取1:10000比例尺地形图、居民区绿地可选取1:500比例尺地形图等)。
表1 地形图面积 小于50公顷 50公顷~100公顷 大于100公顷 比例尺 1:500或1:1000 1:2000、1:5000或1:10000 4.3.4 电子版地形图应为矢量(dwg)格式文件。
4.3.5 坐标系选用青岛市统一的坐标系。
4.4 现状调查要求
4.4.1 对绿线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分类进行调查,并标明其位置和范围。
4.4.2 对影响绿线划定的土地使用情况,应进行地籍调查,并明确其位置和范围。
4.5 城市绿线的划定方法
4.5.1 城市绿线的划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的要求。
4.5.2 城市绿线的定位可用坐标法、地形地物法等。
4.5.3 绿线图的编号方法按CH 5002-1994中5.2.2的编号原则编制。
4.5.4 城市绿线的划定应根据批准的城乡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现状绿地界定各类绿地的绿线,并对绿地内的构筑物逐一核实其合法性。
4.5.5 新建绿地
4.5.5.1 新建公园绿地
新建公园绿地的绿线划定应符合CJJ 48-1992的规定。公园占地规模应符合表2的规定,并注明四至边界。公园绿地内的建筑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标准,并划定控制线。
表2 绿地类型 面积,ha 综合性公园, > 10 居住区公园 5~10 居住小区游园, > 0.5 儿童公园, > 2 动物园, > 2 植物园, > 40 其他专类公园, > 2 4.5.5.2 新建生产绿地
划拨土地的苗圃应划入城市绿线内,绿线以四至边界为依据,结合地籍线划定。
4.5.5.3 新建防护绿地
4.5.5.3.1 市政设施绿地中的城市高压走廊的绿线划定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电压,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每组导线中心线向两侧延伸距离,m 5 10 13 20 23 38 4.5.5.3.2 青岛市生态间隔区的具体范围、坐标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测绘资料为准。
4.5.5.4 新建附属绿地
4.5.5.4.1 新建附属绿地的绿线划定应符合《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绿地率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的验收划定绿线。
4.5.5.4.2 城市内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m。
4.6 城市绿线的分级
4.6.1 城市绿线分二级进行划定
——一级绿线包含青岛市的城市风貌保护区、风景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市内山头绿地、生态间隔区、生产绿地、其他绿地、城市沿海岸带200米规划带;
——二级绿线包含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4.7 城市绿线的划定方案
4.7.1 方案编制成果应包括:文本、图纸、附件,其中文本、图纸应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4.7.2 城市绿线文本应包括:表达绿线划定目标,对绿线划定依据、原则等规定性要求及绿线四至的文字表格、表述等。
4.7.3 图纸为绿线图,其内容应包括现状土地使用情况、绿线边界、绿地面积、绿线边界的文字说明(以北界、东界、南界、西界的顺序按顺时针方向依次进行说明),两级绿线分别以绿色加粗线、细线表示。
4.7.4 图纸的编绘应符合CJJ/T 97-2003的要求。
4.7.5 纸质文档在上报存档时应叠成A4大小装订,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时应叠成A3大小装订。
4.7.6 附件为基础资料汇编。
4.8 城市绿线的方案审批
4.8.1 对绿线划定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4.8.2 修改完成后报市政府审批。
4.9 城市绿线的界标设置及备案
4.9.1 市政府批准后的绿线方案,应确定绿线坐标及界标设置。测定坐标、埋设界标工作应委托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测绘单位进行,界标的式样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在不影响交通及景观的前提下,混凝土界标的埋设深度可高出地面10cm。
4.9.2 将坐标填表登记造册,填表样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9.3 根据实际情况,对界址点埋设界标,必要时可对绿地边界进行围档。
4.9.4 定界完成后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1 城市绿线的调整应根据绿线级别的不同按法定程序报批。
——一级绿线的调整经园林、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国家、省、市的审批权限报批;
——二级绿线的调整经园林、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5.2 按政府审批意见重新调整绿线图。调整后的绿线图中应对照原绿线图标注原绿线边界,并说明和提供政府审批文件和依据,对现场界标和界址点重新设置、存档。 (规范性附录)
界标类型
界标种类和使用范围 种 类 使用范围 混凝土界标
石灰界标 在较为空旷的界址点和占地面积较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界址点应埋设或现场浇筑混凝土界标,泥土地面也可埋设临时性石灰界标。 带铝帽的钢钉界标 在坚硬的路面或地面上的界址点应钻孔浇筑或钉设带铝帽的钢钉界 带塑料套的钢棍界标
喷漆界标 以坚固的房墙(角)或围墙(角)等永久性建筑物处的界址点应钻孔浇筑带塑料套的钢棍界标,也可设置喷漆界标。 (规范性附录)
界址点成果表
绿地名称:
编号: 面积: (m)
计算: 检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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